記者陳怡如/台北報導 2004/08/18
喜歡在愛車上「動手腳」的民眾注意了!交通部昨天修正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相關條文,增訂不得加裝高壓放電頭燈,違者將處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。 改裝車盛行,亮度超高的高壓放電頭燈成為必備配件,但超酷的大燈也對其他駕駛人造成困擾;交通部表示,最近常接獲民眾反應,指部分車輛加裝高壓放電頭燈,導致對面車道駕駛發生眩光,十分危險。 交通部表示,進口高級轎車多裝有高壓放電頭燈,但因車內有自動水平裝置,當踫到路面不平的時候,頭燈不會因車子晃動直接照射到對面車輛駕駛的眼睛;而改裝車則沒有自動調整的設備。進口車的放電頭燈因屬原裝配備,非改裝,因此不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