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輛安全裝置 內容

碰撞相容性

1. 碰撞相容性的重要 實際發生的汽車碰撞形式是多種多樣的,碰撞時的速度、碰撞的角度、碰撞的部位、碰撞時車內的質量分佈情況等等都是千差萬別的。汽車碰撞試驗不可能精確再現這些情況,汽車的碰撞試驗又是破壞性試驗,耗資不菲,所以只能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試驗條件進行試驗。這樣,汽車碰撞試驗的結果就只能是參考值,而不是絕對值。為了確保汽車品質,很多國家以法規形式對汽車碰撞安全性作出強制性要求,如美國的聯邦機動車安全法規FMVSS,歐洲法規ECE/EEC。在這些法規中規定了與安全有關的零組件性能要求,汽車碰撞試驗是其中的重要內容。在汽車品的安全性能評定中,汽車碰撞試驗資料的權威性是無庸置疑的。

2. 碰撞相容性的測試方式及標準 汽車碰撞試驗分為兩大類,類比試驗驗和實車試驗。從降低成本,便於對某專項進行重複性試驗,以及改變實驗環境等需要出發,往往採用類比試驗驗方法。例如台車、台架試驗,就是在試驗臺上類比汽車碰撞事故來進行試驗的。而實車碰撞是用真實汽車整體進行碰撞,這種試驗方法能真實反應汽車碰撞的綜合指標,是類比試驗不能取代的。實車碰撞有很多種方式,例如:

  • 固定壁碰撞試驗:將試驗用汽車加速到一定的速度,然後用與固定壁(寬不小於3米,高不小於1.5米垂直或成一定角度方向進行碰撞。
  • 移動壁碰撞試驗:在平台車上裝載可移動的壁,加速到一定速度後撞擊靜止狀態下的被試驗汽車。常用於側面撞擊和尾部撞擊。
  • 兩車相撞:兩台試驗車正面、側面、後面相撞。
  • 翻車試驗:有下落試驗(主要用於檢驗車頂、車身的強度)和平台翻車試驗。

在汽車安全法規中,對各種試驗的條件和指標都做了詳細的規定。例如FMVSS規定,固定壁碰撞試驗的試驗車速以48公里/小時,碰撞後方向盤水平位移量不大於127毫米,燃油泄漏每分鐘不超過1盎司,假人的任何部分都不得離開車廂,假人各部分損傷不超過標準等等。 汽車碰撞時產生的衝擊力不僅很大,而且很複雜。在碰撞的瞬間衝擊力的波形與碰撞的速度、相撞雙方的質量分佈、接觸處的形狀、材料、變形等等因素相關。用最簡單的公式F=m(V-V)/t計算得到的只是名義上的平均衝擊力。如果平均衝擊力是400公斤,那?最大衝擊力就可能超過1噸。

 

  • 發布時間:2005/1/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