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交通部接獲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依「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」規定提出汽車安全性召回改正計畫,業經交通部於107/1/23同意該公司提報之TOYOTA C-HR車型煞車控制ECU程式瑕疵案召回改正計畫。交通部呼籲購買該等車款之車主,儘速與車商之全省服務廠聯繫,以進行改正作業。
二、經查TOYOTA C-HR車型(製造期間: 2016年 10月 ~ 2017年 10月),國內應召回2098輛;由於煞車控制ECU偵測斷路的邏輯不佳,在電子駐車煞車(EPB)一段時間未作動後,ECU可能會誤判電子駐車煞車作動器的馬達迴路為斷路狀態。警示燈亮起且電子駐車煞車無法解除或作動,可能提高事故發生的風險。車主於接獲車商召回改正之通知後,應儘速回廠免費實施煞車控制ECU程式更新,工作時間約需1.5小時。
三、交通部特此呼籲購買上述車型之車主,應儘速洽詢車商(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,免付費查詢電話0800-221-345)辦理召回改正作業。此外,消費者平時亦可進入「車輛安全資訊網」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car-safety.org.tw/),查詢國內、外各車廠之瑕疵車輛召回資訊。